武漢傳媒學院自考助學機構登記注冊工作流程
武漢傳媒學院自考助學機構實行登記注冊制度。凡經湖北省教育廳審核備案的自考助學機構,應到省考試院進行登記注冊。登記注冊時間為每年的11月1日至30日。省考試院受理登記注冊后向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報送自考助學機構登記注冊情況并向媒體公示。下面一起看下具體的流程。
武漢傳媒學院自學考試助學機構登記注冊工作流程
一.登記注冊
1.登記注冊對象:經湖北省教育廳審核備案的自考助學機構;
2.登記注冊時間:每年11月1日至30日;
3.登記注冊材料:
(1)省教育廳同意舉辦自考助學的審核備案文件;
(2)自考助學機構名稱、詳細地址、法人代表及聯(lián)系電話;
(3)助學專業(yè)及學習者人數;
(4)學習時限;
(5)助學方式、教學計劃;
(6)助學組織管理人員情況;
(7)經費來源及收支等情況;
(8)上年度助學情況報告;
(9)《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組織信息表》。
二.核實材料與信息上報
(一)省教育考試院按照《關于使用全國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組織信息管理系統(tǒng)的通知》(教考試辦函[2004]32號)文件要求核實相關材料,統(tǒng)一采集和報送符合條件的自考助學機構信息。
(二)符合條件的自考助學機構予以登記注冊,可以開展自學考試助學活動,未經登記注冊的或登記注冊不合格的自考助學機構不得開展自學考試助學活動。
三.信息公布
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公布審核通過符合條件的自考助學機構信息。
四.監(jiān)督管理
建立自考助學評估制度。省教育考試院對自考助學機構的招生、教學、收費、學習者管理等情況進行定期檢查評估。
自考助學機構未按規(guī)定審核備案或登記注冊,或存在亂招生、亂收費、管理混亂等問題的,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視其情節(jié)輕重,要求其限期改,或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減少招生計劃、暫停招生或者取消自考助學資格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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