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
2012年
高考電子檔案不得擅自更改
在湖北省高招錄取中,考生電子檔案是高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電子檔案的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報名信息(含考生身份證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或評語等)、體檢信息、志愿信息、成績信息和考生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guī)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內容,要求真實、準確、完整,與考生報名登記表、體檢表等紙介質材料相對應部分的內容一致。電子檔案中的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寫或校對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電子檔案庫一經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錄取新生(包括軍事院校新生、空軍和民航招收的飛行學員)的紙介質檔案由縣(市、區(qū))招辦密封蓋章,考生自帶到高校。全省發(fā)放錄取新生紙介質檔案的時間一般為8月中旬至9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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